近日,陜西省商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政策和等級標準,保障業主合法權益,促使物業服務企業規范收費行為、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推動形成優勝劣汰的物業服務市場環境。細則將于5月1日起執行。
根據細則,商洛市將實施物業服務“一費制”。據了解,該市現行物業服務收費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基礎物業服務費(政府指導價管理)、電梯費(高層)和公共用水用電公攤費等。其中,電梯費、水電公攤費要求據實收取、不得盈利,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向業主公示收支情況。實行“一費制”就是將現行的物業服務費、電梯費、水電公攤費三個收費項目合并,電梯費、水電公攤費計入物業服務費成本,統稱為物業服務費。
商洛市將按照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成立業主大會之前的住宅小區(多層、高層)、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舊住宅的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成立業主大會之后的住宅小區及別墅、公寓等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及其他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者業主大會通過合同約定。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等級服務、等級收費。物業服務收費等級標準依據省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管理指導標準規定的服務等級標準,由高到低設定為一級、二級、三級、等外四個等級,按照高層、多層分別制定收費標準(物業服務達不到三級服務標準的,均按等外標準收?。?。
此外,細則規定,經業主驗收,暫不使用或使用后因自身原因空置1個月以上的房屋、自有或者租賃車位,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的次日起,其空置期間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分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50%、20%交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應另行交納。